景德镇市瓷局2021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市瓷局 发布时间:2022-01-29 10:47 访问量:

根据《关于转发国办公开办函〔2019〕60、61号文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景府办字〔2020〕4号)精神,我局对2021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和网站运行情况进行了梳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联系:景德镇市瓷局党政办,电话:8588031,电子邮箱:cj8588031@163.com。

)推进政策执行更加透明阳光方面。在我市出台可公开的重要陶瓷方面政策、规定以及印发中央、省、市全会报告和讲话后,我局都会第一时间进行转载。2021年,我局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继续编制“陶瓷产业规划2035”,对于内容的讨论、工作的进展情况都会进行公开报道。

)推进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方面。2021年,我局主办或协同办理的建议共6件,提案共16件,截至目前,已在我局的职责和权力范围内办结,并已按规定时限,分别向建议代表提案委员进行了答复,从反馈情况来看,代表们对我局的建议办理工作均表示满意。

)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方面。2021年1月份,墙办和散办已转隶市工信局,我局无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职能。

)聚焦全市重点推进政务公开方面。为反映我市陶瓷工作开展情况,我局对每次招才引智、展览展会、安全生产等活动进行专题报道,并在官方网站和微信上进行刊登,一年来发布宣传信息314条,同时,我们还积极向各级媒体投稿,以便全景式的展示我市陶瓷发展情况。

)落实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方面。2021年,我市出台《景德镇市加快陶瓷原料产业发展工作实施方案》,我局第一时间进行了解读,向社会全面介绍该文件的意义。

)注重公民隐私信息保护方面。通过清查我局网站及微信没有发现涉及公民住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银行账户等信息。

)扎实推进教育培训工作方面。去年,我局邀请了法律方面和综治方面的专家为局系统内工作人员授课,重点围绕信息公开、舆情应对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进一步强化了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提高了业务实操能力。此外,我局还选派专员参加了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

)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坚持完善内部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202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情况不存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平台建设情况。我局充分发挥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的积极作用,加强政务发布与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进政民互动。

(十)政务信息管理方面。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314条;涉密信息0条;全年收到5起咨询,全部按照时间规定予以答复;中央、省、市重要文件和领导讲话,我局全部在网站进行了转发;已聘请了专职采编人员;在陶瓷发展基金中专门安排20万元的信息工作费用。

十一监督保障方面。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政务、政务公开落实情况纳入本年度绩效评估考核指标,并自觉接受社会评议。

1.工作考核情况,我局各类考核都合格,未受到要求整改。

2.社会评议情况,我局未收到社会群众的差评。

3.责任追究情况,我局实现了“零问责”“零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改进: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新的政策文件的掌握还不够深入。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不够多样,新媒体利用较少。

为此,我局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等规章制度,强化掌握政策解读的内涵、范围,提高政策解读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针对性和通俗性。

二是针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信息公开的形式,如通过增设公开栏、通过新闻、报纸等形式丰富建设与交通事务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拓宽信息公开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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