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转发国办公开办函〔2019〕60、61号文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景府办字〔2020〕4号)精神,我局对2019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和网站运行情况进行了梳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联系:景德镇市瓷局党政办,电话:8588032,电子邮箱:cj8588031@163.com。
1.推进政策执行更加透明阳光方面。在我市出台可公开的重要陶瓷方面政策、规定以及印发中央、省、市全会报告和讲话后,我局都会第一时间进行转载。2019年,我局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已启动“陶瓷产业规划2035”编制工作,对于内容的讨论、工作的进展情况都会进行公开报道。
2.推进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方面。2019年,我局主办或协同办理的建议共7件,提案共14件,截至目前,已在我局的职责和权力范围内办结,并已按规定时限,分别向建议代表提案委员进行了答复,从反馈情况来看,代表们对我局的建议办理工作均表示满意。
3.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方面。严格按照《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报送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统一行政权力事项名称,按类别进行梳理,逐项列出名称、实施依据、权力类别等,共梳理出行政权力10项,其中,个性权利3项,共性权利7项,并已报送至政府办。
4.聚焦全市重点推进政务公开方面。为反映我市陶瓷工作开展情况,我局对每次招才引智、展览展会、安全生产等活动进行专题报道,并在官方网站和微信上进行刊登,一年来发布宣传信息200余条,同时,我们还积极向各级媒体投稿,以便全景式的展示我市陶瓷发展情况。
5.落实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方面。2019年,我市并未出台陶瓷方面的重大政策,所以没有专项解读,但局主要领导本着扑下身子服务好陶瓷发展的理念,多次接受中央、省、市媒体采访和访谈,撰写多篇市委专题理论文章,向社会全面介绍我市陶瓷发展情况。
6.注重公民隐私信息保护方面。通过清查我局网站及微信没有发现涉及公民住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银行账户等信息。
7.扎实推进教育培训工作方面。去年,我局邀请了法律方面和综治方面的专家为局系统内工作人员授课,重点围绕信息公开、舆情应对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进一步强化了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提高了业务实操能力。此外,我局还选派专员参加了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
8.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坚持完善内部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2019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情况,也不存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9.平台建设情况。我局充分发挥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的积极作用,加强政务发布与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进政民互动。
10.政务信息管理方面。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234条;涉密信息0条;中央、省、市以及我局都未出台涉及陶瓷方面的政策,故没有政策解读,但局领导多次接受各级媒体和内刊的约稿,向上级和社会介绍陶瓷发展情况;全年收到2投诉建议,数字化办公平台受理咨询共14人次,全部按照时间规定予以答复;中央、省、市重要文件和领导讲话,我局全部在网站进行了转发;已聘请了专职采编人员,与市电视台签订了宣传合作协议;在陶瓷发展基金中专门安排20万元的信息工作费用。
11.监督保障方面。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政务、政务公开落实情况纳入本年度绩效评估考核指标,并自觉接受社会评议。
(1)工作考核情况,我局各类考核都合格,未受到要求整改。
(2)社会评议情况,我局未收到社会群众的差评。
(3)责任追究情况,我局实现了“零问责”“零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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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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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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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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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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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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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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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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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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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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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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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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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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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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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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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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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改进: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新的政策文件的掌握还不够深入。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不够多样,新媒体利用较少。
为此,我局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等规章制度,强化掌握政策解读的内涵、范围,提高政策解读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针对性和通俗性。
二是针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信息公开的形式,如通过增设公开栏、通过新闻、报纸等形式丰富建设与交通事务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拓宽信息公开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