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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国家试验区管委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6-24 11:09 访问量:

各陶瓷企业、相关社会组织(团体)、优秀陶瓷工作者:
根据市人社局文件精神,现将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5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函〔2025〕10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述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是指为鼓励高技能人才研修提升培训、高技能人才评价、职业技能竞赛、高技能人才课程研发和高技能人才成果交流,充分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在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能传承和技能推广等方面的带头作用,遴选符合规定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并给予资金支持。
二、申报要求
(一)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包括新建和已建两类)
1.新建项目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近3年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和失信联合惩戒。(2)培训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能满足培训2000人次以上的需要。(3)具有5个以上职业工种与经济发展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特色专业相匹配的实习实训条件,建立信息化管理与服务平台。(4)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职业培训包规范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开展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5)积极面向社会或本行业开展培训服务,承担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任务,组织和承担职业培训师资研修培训、教材教法研发等工作。
2.已建项目应从2011-2020年确定的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中选取,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考核评估确定的,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安全、高技能人才培养成效显著的单位。具体考核分批次进行。(2)符合新建项目遴选条件。(3)在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托育、护理、康养、家政等民生重点领域,建立了覆盖课程设置、教材开发,师资建设、培训装备、能力评价、技能竞赛等方面的较为完备系统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4)年度开展培训规模3000人次以上,其中高技能人才不少于1000人次。(5)年度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企业及劳动者调查评价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
项目应具备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定期开展培训、研修、攻关、交流等活动;建立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办法并规范运作;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技能攻关和推广活动和企业新型学徒制任务。工作室带头人一般应具有高级技师职业技能水平,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或具有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作出较大贡献。已确定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高技能人才,不得以相同单位再次申报。
三、申报材料
1.申报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请表(附件1);
(2)相关佐证材料;
(3)属于已建项目的,还需提交已建项目自评报告(报告包括基本情况、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安全、高技能人才培养成效等情况)。
2.申报技能大师工作室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报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工作室名称、主攻方向、成立必要性和优势、所在单位简介、带头人简介、所在单位拟提供的有关设施及政策等。申报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名称的格式统一为“带头人名字+技能大师工作室”;
(2)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2);
(3)相关业绩,荣誉佐证材料。
四、注意事项
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申报要求,于6月30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稿及相关佐证材料报至国家试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市瓷局)督查考核科。
联系人:张春华  饶于超
联系电话:0798-8588861   18979807891
地址:景德镇市昌江区新城大厦A栋4楼督查考核科
附件1.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2.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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